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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2024-11-29 01:17 AM

我說的只是一般常識,並沒有針對特定情境或特定人物。

如果觸動到您脆弱的心靈,那我感到很抱歉……或許您可考慮申訴網路霸凌?

金聖怨嘆 2024-11-29 03:21 AM

感謝部長讚嘆部長,您是聽到我說的話了嗎? :laugh: :laugh:

要求勞動部人員假日業務報告挨轟 洪申翰:延至上班日進行...
https://tw.news.yahoo.com/%E8%A6%81...-134050569.html

qttttn 2024-11-29 06:05 AM

引用:
作者老飛俠
如果連勞動部都搞加班文化,就不用指望工作環境能夠有什麼改變了。

要求加班不是罪過,但前提是工作上確實有需求才來要求加班,
然後加了班必須照規定給補償,沒有那種要求無償加班的道理。

現在台灣很大的問題是把加班變成常態,就算沒事也一定要加班,否則就會被貼標籤,
然後又規避該給的補償,吃定勞工。

責任制根本是種積非成是的惡劣制度,往往淪為老闆手上的空白支票。
我已經在職涯尾聲了,回首過去,有碰過企業文化比較惡劣的公司,
也有碰到比較有良心的,我覺得就算不給加班費,至少該給補假,
而且員工日後要使用補假時,不能雞雞歪歪的。

這就是那位分署長錄音黨被爆的點.....
就是假日要求待命傳賴要回.....
她可以遲到但你們要在外面迎接她.....

:confused: :confused:
然後說加班的那位我又沒要他加......
:confused: :confused:
所以這點到現在沒看到到處理.....
加上現在位新部長新聞根本沒在意這件事.....
彷彿加班不正常沒事一樣.....
身為位勞工權益的單位自己都幹這種是還沒人處理....
你能期待啥.....
:stupefy: :stupefy:

惡蟲 2024-11-29 07:13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說的只是一般常識,並沒有針對特定情境或特定人物。

如果觸動到您脆弱的心靈,那我感到很抱歉……或許您可考慮申訴網路霸凌?


你連一般常識都沒有,卻又喜歡在那邊瞎扯酸人。

公務員的懲戒跟行政懲處,是由行政機關去調查公務員是否有違失。
前者調查後送懲戒法院,後者則是逕由機關內考績會懲處。

而檢察官負責的是犯罪偵查,是更嚴重的部分。

所以洪上任依然必須完成相關的行政調查,決定相關人員是否重大到要送懲戒法院,甚至是涉及犯罪必須移送檢察機關。

他還是有依法必須要做的事,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惡蟲 2024-11-29 07:24 AM

再退一步來講,先不說相關人員是否懲處的問題。

本次不幸事件,除了霸凌的因素外,公務員的過勞或是事務分配不均,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而這些都有可能是制度層面出了問題。

所以洪也必須解決這些問題,必要時甚至要提出相關修法配套。
要解決問題前,必須了解問題在哪裡,所以他當然要去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及一般外界謠傳及不知道的事實。

不去調查,又怎麼會知道問題在哪裡?

LDSKINGII 2024-11-29 07:32 AM

洪會調查?TMD真天真的洗地工,演的啦,起碼流程要走完,最後再蓋上一塊遮羞布結案

Crazynut 2024-11-29 07:42 AM

我說了什麼讓髮綠仁大動肝火?

"當法律踫上政治時,通常都會轉彎"--這不是常識嗎。

最佳範例:


我並沒針對任何一個案例,因為它就是事實。事實總是傷人的。

惡蟲 2024-11-29 07:57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說了什麼讓髮綠仁大動肝火?

"當法律踫上政治時,通常都會轉彎"--這不是常識嗎。

最佳範例:
https://imgur.com/ffjGudjl.jpg

我並沒針對任何一個案例,因為它就是事實。事實總是傷人的。


你想說什麼,最好明說。

因為你的理解基本上很有問題,所以你的問題,反而正常人無法理解。

Crazynut 2024-11-29 08:43 AM

副總統的釋憲案其實挺有趣的。
419案好像說了很多好像又什麼都沒說。
認為不違憲的人抓住"非顯不相容"幾個字,心安理得認定不違憲
認為違憲的人抓住"與憲法的本旨就未盡相符",認定違憲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385539
"一名大法官表示,他感覺十六名大法官中,明確認為這件案子合憲的大法官約有兩、三人,而明確認為違憲的大法官大約有四人,包括具體提出不同意見書的董翔飛及劉鐵錚在內。

他說整體而言,傾向違憲的大法官人數比傾向合憲的大法官人數要多一點,問題是兩邊都無法超過絕對多數,達到三分之二,也就是至少十一人的要求,所以大法官們只好不斷尋求妥協、折衷,以便建立共識,否則這個釋憲案可能會難產。"

尋求妥協?聽起來是不是有點耳熟?在法學緒論的題庫裡,有些學生直接就寫了:這是個政治問題
---
回到本案,其實我沒什麼看法。如同站長所說的
我們有什麼自以為了不得的看法對這個世界絕大部份都毫無影響。

對事情最後的走勢,我覺得會不了了之。
我並沒強烈主張"法律制裁",如果你們有這種印象,我那是某人腦補的。

有個笑話闡述獨裁國家和民主國家的不同
獨裁國家是法律規定可以做的才能做,其他都違法
民主國家是法律規範不能做的才算違法,其他都合法

當然,我們是後者。
這就產生了一個難處。人類的行為千千萬萬,法律不可能每一條都細緻的給你規定到。

我沒詳查法律條文,老實說我也很懷疑對"霸凌"能規範到什麼程度
大聲斥責算霸凌嗎?多少分貝以上才算大聲?
也許可以對斥責的言詞逐字酙酌來挑毛病,不過這好像是其他的罪名。

再強調一次,我的看法並不重要。
大家在這裡爭論的臉紅脖子粗,對現實世界的影響近乎零。
所以火氣不必那麼大……

acetyIII 2024-11-29 08:59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副總統的釋憲案其實挺有趣的。
419案好像說了很多好像又什麼都沒說。
認為不違憲的人抓住"非顯不相容"幾個字,心安理得認定不違憲
認為違憲的人抓住"與憲法的本旨就未盡相符",認定違憲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385539
"一名大法官表示,他感覺十六名大法官中,明確認為這件案子合憲的大法官約有兩、三人,而明確認為違憲的大法官大約有四人,包括具體提出不同意見書的董翔飛及劉鐵錚在內。

他說整體而言,傾向違憲的大法官人數比傾向合憲的大法官人數要多一點,問題是兩邊都無法超過絕對多數,達到三分之二,也就是至少十一人的要求,所以大法官們只好不斷尋求妥協、折衷,以便建立共識,否則這個釋憲案可能會難產。"

尋求妥協?聽起來是不是有點耳熟?在法學緒論的題庫裡,有些學生直接就寫了:這是個政治問題
---
回到本案,其實我沒什麼看法。如同...



大法官的例子有點太偏了

基本上一般法院判決就是依照證據,當然政治是否會影響?

有可能,越是高度關注的案件,越有人會花時間去幫忙找出證據,例如辦演唱會,種植物,這些都會影響對這個人的觀感


不過霸凌這件事,還是要回到甚麼叫做霸凌的實質證據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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