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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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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把全家死絕的賠償金當樂賺海撈的難得老手咧、老手咧 林洲民都被趕走了,你覺得柯SEAFOOL覺得林洲民有沒有錯 懂不懂比例原則 大巨蛋是有立即性的公安風險,非立即停工就不能阻卻嗎 ? 使用執照沒到手,大雄就算蓋好大巨蛋也不能開放公眾使用 哪來的立即性公安風險得非立即停工不可 ? 就像看到有人闖紅燈、一律死刑,這種搞法對嗎 ? 所謂的老手就是要懂執行的細節區分 菜鳥才死抓一點無限上綱,經重拿捏全然不管 真無愧是能把全家死絕的賠償金當樂賺海撈的難得老手咧、老手咧 |
引用:
府方最大的問題在,就算是大雄願意認輸,事後補辦變更,一樣也可以變更。 至於,七大公安這件事,你只要拿到我問的問題上,就可以知道,這是無中生有的公安。 我再問一次,今有一台灣球隊財團,欲以私人獨資之方式,於台北市 購地,按舊圖說興建大巨蛋,應當以何種公安為標準? 怎麼都輪不到市府的七大公安。 然而,府方要自訂公安標準,這只面對到一個問題,是否適用全體,或是針對大巨蛋案適用? 另一個問題是,若要寫入市府法規,那問題可不是這麼簡單就能解決的。 府方要增列任何相關的項目,則必需重新議價,或是提出訴訟要求改善。 議價之範圍及型式可以再訂,唯一的原則就是,不得阻止雄方按法規變更。 不管是要按七大公安,還是102年的圖說變更。 這意味著一件事,雄方只需要認列損失,或是重新議訂分潤或營利之方式皆可。 此外,府方為公法人,非私法人。私法人彼此之間的爭議,都有商確的空間,所以才會上法院,請求仲裁。 公法人的行政規範,那裡是縮限人民的各種自由?何況第三方的公證、認證及審核單位都會監看,騙得了第三方,又騙得了市府,還能再騙其他同樣都是從事營造工程相關的從業人員? 你把Andrew James當大智障? 你以上的問題先解決了再來談是不是損害賠償,還是樂賺千億。 你若要說,雄方自行更改圖說,但你不能說大巨蛋所有的設計不合法規,也不安全。我是否也可以說府方自行增加的七大公安標準,破壞了原本大巨蛋的安全設計? 反過來說,有任何證據及根據表明雄方的更改破壞了原本大巨蛋的安全設計? 那麼遠雄在事發之前,事發之後無數次的模擬都是白花的冤枉錢? 那麼就要回到府方的七大公安及模擬軟體是怎麼來的? 所以這個問題,最後要問的是,誰才是始作俑者,誰該為這個子虛鳥有的停工案負責。 我說的可不是市府,也不是市長跟局長。 我說的是跳針王及他麾下的相關人等。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29002601-260402
這個案子也沒有拿到使用執照,蓋的樓層也還在當初的13層之下 為何要停工還法院勝訴? :rolleyes: 照某網路自稱公務員的邏輯,應該要等到蓋超過原來的設計時才會有立即性公安風險非停工不可 :rolleyes: 幸好實際上的公務員跟法官都不認同這種鬼扯邏輯 |
引用:
這跟本案有關嗎? 你這不是承認你雙重標準了嗎?顧左右而言他? 對別的案子你可以沒有公安?還是七大公安不適用其他建案? 還是說府方有沒有按法規行政?亦或是七大公安依法無據? 還是說,雄方應請求損害賠償? 府方擅自以停工為原因,欲加之解約及索要額外利益?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亦或是,府方就以未按圖施工為由,欲趕走遠雄,要日方接手?而且還是落敗日方接手?這是否是空手套白狼? |
同樣是建築法58條相關的停工
同樣是遠雄不顧法規的惡搞 同樣是法院判決停工令勝訴 哪來的雙重標準?哪來的公安不重要? 倒是雄粉跟網路自稱公務員的對於法規的見解都跟法院判出來的不一樣 :laugh: |
連使用執照和建照都傻傻分不清楚還能跟人瞎扯什麼鬼邏輯 :laugh:
ㄧ個建案都還沒蓋好就被停工是能申請什麼鬼使用執照遑論拿到 對啦,跳針王認定沒蓋好都能屎用只有牠說了算 :laugh: |
雄粉那要問問網路自稱公務員"使用執照沒到手,大雄就算蓋好大巨蛋也不能開放公眾使用
哪來的立即性公安風險得非立即停工不可 ?"這種邏輯才對啊 :rolleyes: 說建案沒拿到使用執照哪來立即公安風險的是網路自稱公務員的 :rolleyes: |
引用:
所以御莊園是一個蓋了二十七層的體育場? 還是七大公安應適用於御莊園? 法院判定停工,仍不改變其建築本身的安全性。 那七大公安那裡來?適用何者? 倒是柯粉跟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跳針王,邏輯可以完全錯亂。 我倒是記得柯市長說過,市府因大巨蛋是一特殊建案,想適用府方提出的公安標準。後來的都審委員也都這麼說。 那麼我想問,這七大公安從何而來,而誰該遵守? 再問全國營造商應依何者為公安依據設計大巨蛋? :laugh: :laugh: |
大將軍跟雄粉的記憶跟現實與一般人不同,
所以會一直跳針七大公安從何而來跟提出一堆拿不出來源的說法塞到別人嘴裡 實際上早就有解答很久了,因應大將軍跳針,只好再貼一遍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85D20003DFFB897 大巨蛋7項公安基準中,第1、4及7項屬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議題,已由台灣建築中心納入審查;至於第2、3、5及6項因涉及都市防災議題,業已經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函示鑑於有關戶外避難區域係屬都市計畫規定事項及都市防災議題,本諸都市設計審議主管機關權責須由本府依規定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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