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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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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事情,跳針王有沒有欠錢,我很確定,不是跳針王自已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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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非有人去告發或由檢察官代表國家提起之訴, 否則沒有人需要針對你個人的意見去回答所謂的四年鬧劇的歸責 另外對於圖利罪的成立 是否以實際損害為構成要件 這法條規定很清楚不是嗎 |
大將軍又開始逃避現實了 :laugh: :laugh: :laugh:
大將軍拼命堅持"設計安全無虞為啥還要進都審?還要上新公安,然後再給台建?" 可遠雄就是不恢復照102年的舊圖說下去蓋,反而是提的新設計案給台建審1.4.7項公安標準,還配合台建要求修改,然後現在都進到都審去了 :rolleyes: 大將軍拼命把已經發生的事情當作沒發生,又把"你什麼時候付錢呢? "這種不存在的事情看作是有,這種事情果然是符合雄粉的水準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跳針王拼命也不提是遠雄有權利變更,而非遠雄沒有堅持舊圖說。 問題的重點在遠雄下一次也可以提出舊圖說,而放棄新圖說。 問題還是一樣,這種水準果然是跳針王的風格。 :laugh: :laugh: :laugh: 跳針王把自己選擇性跳針的事實說成是不能發生,這種不存在的意義,難怪只能繼續跳針。 台北不會有第二個大巨蛋,但不代表,別人不能按舊圖說,按法規在台北蓋一個一模一樣的大巨蛋,這時候問題就來了。跳針王除了選擇性跳針,還能說什麼呢? 引用:
誰會去告發呢。跟遠雄有關的一整票人都能。 然而瀆職罪不會上至林大局長,但事情的始作俑者,也就是柯大市長是很有問題的喔。 |
"送啥圖來審是遠雄的選擇"這是我之前就說過的
光是這句就可以暴露出大將軍視而不見的抹黑手法 :laugh: |
引用:
送啥圖來審是遠雄的選擇,不送圖來審也是遠雄的選擇。 光這句話,就可預暴露跳針王視而不見的跳針手法 :laugh: 遠雄從事情的一開始就說的很清楚,『這是為了趕在世大運前完工的權宜之計』,而申請變更一事,舊圖說就算按照舊安規,走程序也能通過。跳針王還要抹黑? 您之前的留言可不是這樣堅持的。 惡人先告狀、做賊喊捉賊、打人喊救人,這四分之三的邏輯命中機會,跳針王要選那個? 至於,送啥圖來審,當然是遠雄的選擇,什麼時候跳針王變雄粉了? :laugh: :laugh: :laugh: 這又要翻出之前的留言。 跳針王跳針的新境界無人能及。 跳針王選擇一個不存在的四分之?的選項?試圖讓邏輯變成五分之二? :laugh: :laugh: :laugh: 就讓A大跟L大及我們之前的預言成真吧。 慢慢欣賞… |
大將軍跳針抹黑的功力果然厲害 :laugh:
#3775是2017-10-21那時候我就說過大將軍拿已經結束的世大運當作藉口 現在都2019-02-16還在拿世大運當救援遠雄的藉口 :laugh: :laugh: :laugh: 這一再跳針的時間會持續多久呢 :laugh: :laugh: :laugh: 從大將軍會說"您之前的留言可不是這樣堅持的。"卻找不到相應的留言,就知道大將軍又在玩那套"把沒有的當成有"的抹黑泥巴戰 |
引用:
世大運既然已經結束,大巨蛋就不用繼續與建? 然而變更設計、新舊安規及新舊圖說都沒有回答。 這不是跳針王逃避回答的藉口。 從跳針王會說「已經結束的世大運當作藉口」,卻又說「卻找不到相應的留言,就知道大將軍又在玩那套」的跳針抹黑泥巴戰 :laugh: :laugh: :laugh: |
大將軍->#3773 "104年的圖說是為了趕在世大運開幕前完工,所以採竣工後一並報驗並雙方同意。"
我->#3777 104年以後的變更根本就還在審,哪來"為了趕在世大運開幕前完工,所以採竣工後一並報驗並雙方同意。" ,這就是把沒有的看成有;那句"原來世大運結束事情就一切無關啦"也是同樣的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 以上是2017年10月21日的留言 大將軍一路跳針抹黑到2019年還回到拿早就結束的世大運當藉口 :laugh: :laugh: :laugh: 也還是一樣拿不出"為了趕在世大運開幕前完工,所以採竣工後一並報驗並雙方同意"的來源 :rolleyes: "然而變更設計、新舊安規及新舊圖說都沒有回答。"大將軍這句也還是再用視而不見的跳針手法逃避現實,因為前面已經不知道講過幾次了,遠雄現在就是放棄102年的舊圖說,改送新設計案,讓台建審1.4.7項公安標準,然後進都審好幾次了 :cool: |
引用:
這種等級的跳針,大概不只眼睛業障重,連耳朵也業障重…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說謊被拆穿!? 林洲民:「遠雄在4年2個月前的確取得大巨蛋建照與執照,但在取得同時,遠雄有80%工程,就未依照核准的建照執照圖來興建所以才停工」?? 【事實】 (1)北市府根本不是拿最新的施工圖去現場核對(建管處拿100年的設計圖?但最新的明明是103/12/3環評核定、104/1/22都審核備的版本)!! (2)建築法39條規定非主要結構的設計變更,可於竣工後一次報驗!大巨蛋變更皆為樓梯、開口等非主要結構!! (3)北市府103年1月到104年的4月的工程未按圖施工約有21個案例,都只裁罰9000了事!!唯獨大巨蛋被北市府勒令停工!! 《北市府謊言二》 林洲民:「大巨蛋停工後市府明確列出7項審查標準,營建署轄下的台灣建築中心也同意其中4項由市府自行審議」?? 【事實】 (1)七項基準中刻意列出2.3.5.6項讓建築中心完全無法依法審查的奇怪標準!!然後再來說建築中心同意北市府自己審議?! (1)花人民400萬納稅錢,故意用跟遠雄不同且台灣根本不合法的Sim Tread來模擬!!居心何在?? (2)審查小組找自己人,其中還有從遠雄離職的竹中工務店人員吉田克之?!立場不公之外更違反利益迴避原則!!目的是甚麼?! (3)用恐怖攻擊的標準模擬大巨蛋全區每層每棟塞滿滿!!火災發生時同時逃出現場都沒有員工指揮??還不准人逃到草皮、逃到人行道上??也不能過馬路??連國小生都知道火災發生要逃離現場,北市府沒有一個人知道?! (4)同樣標準不敢拿去套用在101、台北田徑場??甚至是北市府?? 北市府所有的謊言正一個一個被我們攤在檯面上檢視!!面對媒體卻一再迴避不談這些不客觀!!不專業!!不合法的手段!!把社會大眾當成笨蛋玩弄!!還以為口喊公安就可以再拖個三五年?!停工十個多月廠商倒的倒,員工失業的失業!!損失超過80億了!!北市府還要繼續把大巨蛋當政治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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