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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2018-12-30 06:09 AM

市府有用7項公安標準審議102年已核准的圖說嗎?

2017年的新設計變更是在7項公安標準前送案的嗎?

雄粉不停地跳針又拿不出一點市府中途變更標準的真憑實據,面對事實不要崩潰有很難嗎? :rolleyes:

LDSKING 2018-12-30 06:13 AM

引用:
作者💀💀💀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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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七項公安標準是不是市府自訂的變更標準?不跳針很難? :o

沒問題 2018-12-30 07:37 AM

這篇是最好笑的…

市府憑什麼用七大公安標準審以前的圖?再問一下,104年的圖又憑什麼用七大公安標準?

原來你100年結婚登記,不算結婚,104年完成完成登記才算登記,所以102年想離婚不能離?那結婚登記不算,104年那來的離婚?

七大公安標準是105年市府自行提出的公安標準,是依據那套模擬軟體得來的標準?
是依據遠雄申請建照的100年sim軟體?還是102年the simtread?

你家的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還是真的。這可是你自已自已親口承認塞別人的話。不過呢?你說的不算,倒是草包市長嘴巴說不要,身體確很老實。

原來你跟我麥當勞下單,一次訂100個大亨堡,送去的時候你檢查的不是檢查數量品項有沒有符實,是檢查蛋有沒有夾兩片,肉片有沒有夾四片?

你要加,你加訂,你多付錢,我都沒意見,你說這100個沒夾兩片蛋、沒夾四片肉,你不付我錢?

原來你讀到大學畢業,我才來說你高中的文憑有問題,所以你大學不算畢業的概念。:D :D
那你這樣不是承認市長圖利遠雄?還是林洲民局長瀆職?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你知道為什麼市長不拆嗎?就是這一步不拆。你知道市長為什麼不解約嗎?就是我不讓解。

看似遠雄騎虎難下,實則是遠雄現在啥都不必做,坐等市府自已想辦法解套。

喝醉酒的人都說自已沒醉。別人可是在問你選擇性跳針已久的問題呢。 :laugh: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8-12-30 09:42 A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雄粉大概不知道大巨蛋這種建築物,公安標準都是經過每次的審核來決定通過與否的

雄粉就不會好奇為何遠雄白白放棄通過公安標準的圖說,然後非得進行變更設計來進行新的審查呢? :rolleyes:


雄粉並不想好奇為何遠雄四年要變更新公安標準的圖說,然後非得保有原始設計來進行復工續建呢?

車迷並不想好奇為何車商數年要推出新安全標準的新款,然後非得保有舊款設計來進行品牌銷售。

軍迷並不想好奇為何槍廠數年要推出新功能改進的新槍,然後非得保有舊款設計來進行銷售獲利。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大家就不會好奇為何你爸多年要生出你邏輯低下的兒子,然後非得忍受語無倫次來折騰虐待自已? :rolleyes:

雄粉就不會好奇為何市府四年要變更新公安標準的模擬,然後非得放棄舊有法規來進行新的審查呢? :rolleyes:

引用:
作者麵疙瘩
批評網友不會讓 遠雄賺千億阿
老趙 當年幸好沒聽那個a大的建議 傻等樂賺千億
千思萬盼的市長候選人沒當選 現在也只能跟市府合作兩邊解套了
大概申請變更 會馬上出現


批評網友不會讓遠雄倒賠千億阿
市長當年幸好沒聽這個兩光的建議,傻等樂賠千億阿
千思萬盼的解約拆違建沒出現,現在也只能跟中央合作兩邊解套了
大概復工續建,會馬上出現。

批鬥網友只會讓市府到賠千億阿
市長當年幸好沒聽那個局長的建議,傻等樂拆巨蛋阿
千思萬粉的護樹改公園沒下落,現在也只能跟拆蛋取暖互相安慰了
大概局長滾蛋,就是這意思。

LDSKING 2018-12-30 10:22 AM

1個附加檔案
引用:
作者作者💀💀💀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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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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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市府哪來中途變更標準?找出點真憑實據來反駁吧
七項公安標準是不是市府自訂的變更標準?不跳針很難? :o

人咧?都吃完早餐還不見人,跳去哪?跳去床上?弱掉了,太令人失望,歡迎起來再來跳 :laugh:

其實七大公安標準的確是標準,而且還是個不錯的標準,也是草包市府這四年來對大巨處理態度引以為傲的政績之一

那為什麼跳針王這麼一個死忠護航的柯粉寧願跳針也不敢承認它是個中途變更的標準 :laugh:

原因就在剛說過它是個好標準但用的時間地點不對,如果它在馬郝時代擺上去相信包括遠雄都不會有太大的異議,再來不能只針對大巨蛋,其他場館也得比照辦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在於適法性,雖然草包市府說七大公安標準於法有據,但其實不然,來看看我貼給那個垃圾所謂過時的新聞連結裡,當時的內文是這樣寫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領導的市府團隊去年為了處理大巨蛋的安全問題,找來府內外委員9位,動用市長金庫的第二預備金279萬元,作為安檢的顧問標、軟體模擬標案與相關安檢費用。

然而,目前該筆經費仍卡關議會,議長吳碧珠已決定帶領議會與柯文哲「拉長戰線」,對峙到下一個預算會期

屆時,柯文哲就得低頭彎腰,動用政治關係走「政黨協商」路徑,或用公宅、西區門戶計畫等重大預算來換取通過核銷該筆費用

否則,柯市府以未經議會同意的經費進行安檢,所得出的7項公安標準,可能不具合法性,也恐成為日後北市府與遠雄在法庭攻防上的一大弱點,印證了「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這句話。

柯市府上任後才訂定的7項大巨蛋公安體檢標準,究竟是不是因人設事、是否於法有據,都可以從北市府與遠雄應對的公文中推敲出一些端倪。

遠雄不願遞件讓北市府審查
北市府一再聲稱遠雄不符合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提出的7項公安基準,包括災難來臨時,民眾每秒步行僅1.2公尺(遠雄標準為1.5公尺)、有擺設座椅(遠雄標準無座椅)等等。

北市府目前將3項標準送交營建署台建中心審查,另外4項由北市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自審,但遠雄已數月不願遞件讓北市府審查,換言之,遠雄根本不認同市府以自行訂定的7項標準作為審查依據。

內政部營建署函示「自行核處」
據了解,由於北市府的巨蛋安檢小組組成「無法定地位」,其訂出的7項標準當然有「基礎不牢固」的風險,因此,核心人士透露,7項標準只能算是「建議」給都審委員審查的工具

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因此,對外一致指稱北市府「私設刑堂」,市府則回以「於法有據」

但經查,北市府提出於法有據的證據,也僅是內政部營建署2度函示北市府「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自行核處」4個字,明顯將球丟回北市府,並沒有正面給予7項標準的準確法源解釋。


市府公文未見7項標準
另外,由於市府與遠雄已有多項法律訴訟與仲裁進行中,未來也免不了更多的法律爭訟,因此,明顯可見,雙方當前不論是在公文或言辭往返,都分外「字斟句酌」,無不經過律師團數度商討後才對外發出公函,

但北市府一再公開聲稱的「7項公安標準」,竟並未出現在近期與遠雄的往返公文中,反倒是遠雄「見獵心喜」頻繁猛攻於法無據

讓人不禁懷疑這7項標準的適法性是不是真如北市府所說的「站得住腳」,還是會反倒成為北市府與遠雄日後在法庭對峙時的絆腳石。


二備金卡關 議會決繼續杯葛
加以,雖說北市府早已動用7項標準的經費,但目前卡在市議會教育委員會,過不了關,依照第二預備金的議會審理規範,下會期仍必須繼續審理,據悉,在國民黨籍議長吳碧珠的授意下,已決定拖延到下一會期繼續「杯葛」這筆279萬元的二備金。

而握有該筆經費生死權的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陳彥伯也表示,會強力要求大會「尊重委員會不通過的決議」

屆時,可能會有兩種情況出現,其一,柯市府為求通過這筆巨蛋安檢費,拜託議會盟友民進黨團啟動「政黨協商」,但由於綠營與柯的競合關係,是否仍會為柯文哲保駕護航並不甚樂觀,

其二,將成為一筆柯文哲任內留下的呆帳,永難核銷。

柯市府自訂大巨蛋7項公安標準 營建署不背書 遠雄不買帳

經查那筆打算用第二預備金支付的安檢費目前仍卡關在議會,在草包市府107年9月11日第2005次市政會議有紀錄,而且審議結果是不同意動支

四、104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主計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體育園區公安體檢」動支第二預備金279萬餘元,經議會審議結果為「不同意動支」一節,請主計處協助體育局,邀集都發局等相關單位,研議後續因應作法,並適時向議會妥適說明並提出再審議請求。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6685D546012C842

salfonxman 2018-12-30 01:28 PM

大將軍已經語無倫次的到連新的設計變更案件送件時間關係到適用何時的法律(還有法律是誰改的)都搞不清楚了 :laugh: :laugh: :laugh:

結果只剩下塞些"你家的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還是真的。這可是你自已自已親口承認塞別人的話。"這種只有大將軍說過的話 :laugh: :laugh: :laugh:

-----------------------------------------------------------------------------
然後是雄粉死抱不放的過時新聞

"否則,柯市府以未經議會同意的經費進行安檢,所得出的7項公安標準,可能不具合法性,也恐成為日後北市府與遠雄在法庭攻防上的一大弱點,印證了「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這句話。"

雄粉大概不知道,新的設計案現在已經讓台建審完第1、4及7項屬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議題,其他幾項已經進入都審程序,雖然遠雄嘴上說不要而撤案幾次,但是每次都回到繼續送件的老路上 :laugh: :laugh: :laugh:

然後遠粉的法庭上攻防到哪去了,市議員杯葛以後送監察院的攻防結果監委根本沒提下文是真的:rolleyes:

"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
前面我就問過了,都審委員不採納在哪裡 :rolleyes:

"北市府提出於法有據的證據,也僅是內政部營建署2度函示北市府「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自行核處」4個字,明顯將球丟回北市府,並沒有正面給予7項標準的準確法源解釋。"

雄粉很方便的漏掉營建署其實在回函中說了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6條,法條都列出來了,還要硬裝看不到 :cool:

"讓人不禁懷疑這7項標準的適法性是不是真如北市府所說的「站得住腳」,還是會反倒成為北市府與遠雄日後在法庭對峙時的絆腳石。"
雄粉先擔心一下遠雄為何沒上法庭攻防,而是送件台建審1.4.7,然後又進入送都審的程序吧 :laugh:

沒問題 2019-02-10 02:41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大將軍已經語無倫次的到連新的設計變更案件送件時間關係到適用何時的法律(還有法律是誰改的)都搞不清楚了 :laugh: :laugh: :laugh:

結果只剩下塞些"你家的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還是真的。這可是你自已自已親口承認塞別人的話。"這種只有大將軍說過的話 :laugh: :laugh: :laugh:

-----------------------------------------------------------------------------
然後是雄粉死抱不放的過時新聞

"否則,柯市府以未經議會同意的經費進行安檢,所得出的7項公安標準,可能不具合法性,也恐成為日後北市府與遠雄在法庭攻防上的一大弱點,印證了「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這句話。"

雄粉大概不知道,新的設計案現在已經讓台建審完第1、4及7項屬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議題,其他幾項已經進入都審程序,雖然遠雄嘴上說不要而撤案幾次,但是每次都回到繼續送件的老路上

然後遠粉的法庭上攻防到哪去了,市議員杯葛以後送監察院的攻防結果監委根本沒提下文是真的

"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
前面我就問過了,都審委員不採納在哪裡

"北市府提出於法有據的證據,也僅是內政部營建署2度函示北市府「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自行核處」4個字,明顯將球丟回北市府,並沒有正面給予7項標準的準確法源解釋。"

雄粉很方便的漏掉營建署其實在回函中說了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6條,法條都列出來了,還要硬裝看不到

"讓人不禁懷疑這7項標準的適法性是不是真如北市府所說的「站得住腳」,還是會反倒成為北市府與遠雄日後在法庭對峙時的絆腳石。"
雄粉先擔心一下遠雄為何沒上法庭攻防,而是送件台建審1.4.7,然後又進入送都審的程序吧


柯粉已經語無倫次的到連新的法律關係到適用何時的設計變更案件發生時間
(事情是誰惹的)都搞不清楚了 :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作者跳針王
結果險剩下塞些"你家的法規初一十五不一樣,還是真的。這可是你自已自已親口承認塞別人的話。"這種只有跳針王說過的話 :laugh: :laugh: :laugh:

雄粉大概不知道,新的設計案現在已經讓台建審完第1、4及7項屬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議題,其他幾項已經進入都審程序,雖然遠雄嘴上說不要而撤案幾次,但是每次都回到繼續送件的老路上


ans:你大概不知道,這樣是要撒消建照的。那等於承認了當初通過的法規是合法的。只是現在是用新法規而以。
那麼,遠雄向市府求償370億成本及柯市長自已親口說的900億可預見的獲利是合理的。

引用:
作者跳針王
然後遠粉的法庭上攻防到哪去了,市議員杯葛以後送監察院的攻防結果監委根本沒提下文是真的


ans:這是因為,柯市長知道這樣搞下去,自已先賠光,又淮予續建,當然沒下文了。

引用:
作者跳針王
"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
前面我就問過了,都審委員不採納在哪裡

"北市府提出於法有據的證據,也僅是內政部營建署2度函示北市府「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自行核處」4個字,明顯將球丟回北市府,並沒有正面給予7項標準的準確法源解釋。"


ans: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這是對的,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市府自已得承擔不續建的成本。這意思是,營建署已經告訴市府不會替都審委員背書。

不背書的原因是:
1.標準是一致的,因此法規也得一致。
2.建物的所有人,只需要符合得到建照的法規繼續執行便可。而新的公安標準是並不是一個「標準」而是市府、都審委員及市長自已對建物新增的使用需要,因此,整件事情的成本及新需要的花費必需算在市府的頭上。

以上兩點就已經證明了,遠雄並沒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是府方。

引用:
作者跳針王
雄粉很方便的漏掉營建署其實在回函中說了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6條,法條都列出來了,還要硬裝看不到
"讓人不禁懷疑這7項標準的適法性是不是真如北市府所說的「站得住腳」,還是會反倒成為北市府與遠雄日後在法庭對峙時的絆腳石。"
雄粉先擔心一下遠雄為何沒上法庭攻防,而是送件台建審1.4.7,然後又進入送都審的程序吧


ans:柯粉很方便的𣼣掉建照核發的日期,及七項標準提出的日期及適法性。

你有看過那一個二十年前的建案,能夠符合二十年後的公安法規的嗎?
不禁讓人懷疑這是否反倒成為遠雄與北市府日後在法庭對峙時的墊腳石。 :laugh: :laugh:

另外,為何遠雄要重新送件,那是因為,遠雄的目地是蓋好就收,對於是370億或是900億,只要擇一取得便可。當然可以繼續經營也是一種辦法。

salfonxman 2019-02-11 09:11 AM

雄粉還會去找篇過期的不實報導

大將軍直接就在無中生有"新的法律關係""新法規""不採納" :laugh: :laugh:

LDSKING 2019-02-11 09:42 AM

跳針王不承認這些打臉牠的過時新聞,其實情有可原,因爲金豬年當不成豬隊友牠很森7 :laugh:

baby51763 2019-02-11 10:33 AM

支那血統,愛學別人蓋巨蛋,學人精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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