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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2024-05-27 10:38 AM

引用:
作者惡蟲
講不出道理來了吧?

乖,有興趣的話,先從憲法的權力分立開始研究起,了解後再去看國會調查權的爭議。
民進黨過去8年過不了,就是無法克服違憲上的爭議,現在國民二黨要硬幹,還不讓人討論,自己想想吧,這是你要的民主制度。


也許垃圾内心中理想中的民主制度其實是這套:
全過程人民民主

:unbelief: :rolleyes:

wake-R1 2024-05-27 10:44 AM

看看香港,當時的 反送終 遊行人現在安在?
到時後看你逃向何方 :mad: :mad: :mad:

LDSKINGII 2024-05-27 10:47 AM

五成七民意支持藐視國會罪 游盈隆:綠輸表決也輸民意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85030

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天公布最新民調指出,關於立院審議中的國會改革法案「藐視國會罪」,20歲以上台灣人中,5成8贊成立法,2成9不贊成。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在野黨極力推動的「藐視國會罪」已贏得社會強烈共鳴,從另一個角度看,「藐視國會罪」立法,民進黨不但國會表決輸,也輸掉民意的戰場。

也許廢物這輩子工作就是腦補最厲害,牠所謂的民主能凌駕近六成台灣民意

更應該趕快去立院外表忠向覺青以表敬意順便領糧草 :D

惡蟲 2024-05-27 10:55 A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跟程度差愛瞎掰詭辯的槓精我確實說不出道理
之前疫苗大家都領教過況且我該說該貼都差不多你裝睡無視多講也無益
要說硬幹說實話還真輸給民進黨
把審議法案當選舉操作動員人來場外是有多民主?
執政黨輸人頭數輸人家輸不起還再說民主制度
你別搞笑好嗎尤其我看到你講民主我還真想笑 :laugh:


講權力分立你不懂,立法院審議程序也不了解,什麼是實質審查不知道,還可以把公聽會扯進來。
所以你知道什麼?程度好到哪裡?

況且你舉的案例,分別就是有補正、國民黨未參與、國民黨表決反對逐條討論。
你這些都不知道,只是從不知道哪裡看到的文章就貼過來了,你到底知道什麼?

再說要說審議法案動員,你自己去看你舉的案例,前瞻、勞基法、會計法修正,國民黨在委員會就在動員抗議了,你自己都沒有去看,對嗎?

所以你基礎常識沒有,涉及法條不知道,相關事實不清楚,只是在貼一些不知道哪裡來的文章,你到底是在跟人講什麼東西啦!

老老濕 2024-05-27 03:54 PM

底色黨這些人綑綁幾十條法案

也不審查
就想強勢通過.這一定很民主

oversky. 2024-05-27 04:3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查弊案是誰的權力?司法權吧!
那應該是檢察官、法官司法體系要做的,什麼時候變成立法院了?

美國國會調查權聽證權等,是因為他們是三權分立,我國是五權分立,美國的國會調查權,在我國是監察權,屬監察院所有。
除非先廢了監察院,否則立法院直接立法去取得監察權,就是擴權,就是違憲。

連最基本的常識都不知道,還好意思出來說?


監察院是有調查權,但憲法並沒有說調查權屬於監察院獨有,其它單位不能有。
最簡單的例子有調查局是行政院法務部的下轄單位,
而不是監察院的。

法務部組織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I0000001
引用:
第 1 條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檢察行政、犯罪防治、犯罪矯正、司法保護、廉政、行政執行、法規諮商、行政院之法律事務及司法人員養成教育業務,特設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

第 5 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調查局: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防、貪瀆、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洗錢等之調查防制事項。

惡蟲 2024-05-27 06:09 PM

引用:
作者oversky.
監察院是有調查權,但憲法並沒有說調查權屬於監察院獨有,其它單位不能有。
最簡單的例子有調查局是行政院法務部的下轄單位,
而不是監察院的。

法務部組織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I0000001


我講的是指國外的國會調查權,這在我國是屬於監察權。
你指的是司法調查。
立法院也有調查權,但是權限十分限縮,不能去侵犯到監察權,所以如何去規劃立法院的調查,讓它有相當的調查功能,但又不會去侵犯到監察院的監察權,這是一直喬不定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國會調查權其實各黨都有主張,但是過去就是無法通過立法的原因。

老老濕 2024-05-27 06:19 PM

急了? 罷免聲浪高漲葉元之忙改口
王義川靈魂拷問葉
他回"這句"讓呂惠敏直呼: 切割了!

https://youtu.be/NU80ApZj_lc

適不適合當立委,一眼就看的出來
自己沒有思考能力
只會跟著黨走

卻忘自己~是立法委員
是為國家~跟人民服務
不是為黨服務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oversky. 2024-05-27 10:1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我講的是指國外的國會調查權,這在我國是屬於監察權。
你指的是司法調查。
立法院也有調查權,但是權限十分限縮,不能去侵犯到監察權,所以如何去規劃立法院的調查,讓它有相當的調查功能,但又不會去侵犯到監察院的監察權,這是一直喬不定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國會調查權其實各黨都有主張,但是過去就是無法通過立法的原因。

又沒立法說以後監察院不能調查。
是怎麼侵犯到監察權了?
前面說違憲,具體是違了哪一條憲法,
能不能說清楚。

惡蟲 2024-05-28 08:51 AM

引用:
作者oversky.
又沒立法說以後監察院不能調查。
是怎麼侵犯到監察權了?
前面說違憲,具體是違了哪一條憲法,
能不能說清楚。


你考倒我了。
我還沒有這個能力能夠寫出一篇釋憲書。

然而事實上,因為全部條文都還沒有完全曝光,所以恐怕全臺灣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寫得出來。

然而權力分立這種基本觀念,應該不是法律人也懂得才對。
為什麼講權力分立時,一些人像是在看火星文一樣?

但是只要有些基本概念,就會知道權力分立的原則之下,本來就不得去逾越干涉另一憲法機關的職權。

而在犯罪歸司法權,官員違失調查歸監察權情況下,你認為又有多少空間,可以容許所謂的查弊案的國會調查權?
特別是光看立法者的發言,明白表示是照搬國外的國會調查權,就知道他很可能是故意忽視監察權,甚至是架空監察院。

當然,具體違憲部分還是需要看完整條文才能知道,但是光從已經曝光的條文來看,就有高度違憲的可能,這樣充滿爭議,可能影響我國憲政的立法,卻不讓討論,只靠幾個人私下溝通就寫出來?
我想,任何一個願意真正思民主本質的人,都很難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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