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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2017-10-22 11:54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監察院法院雙重認證的未按圖施工,雄粉又來示範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監院法院說的未按是102年的圖。不是說104年的圖。你都知道要取代了,怎麼會不知道大雄本來就要用104年的圖取代102年的圖? :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104年的圖都還沒審好,光是台件先審的部分就要補回樓梯.砍商業面積等等,雄粉就在造謠"本來104年的圖就已經沒有問題了,只要單純補正補齊程序跟備齊文件",又在示範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104年的圖原本是接續在102年的圖之後,所以竣工後一並報驗,趙董並沒有違反102及104年的建築法規。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102年的圖有准許變更啊,只是申請的是"申請開放空間景觀變更及整體 結構柱位調整",審出來的結果也僅"全區各層柱位調整,其餘同原核准",哪來"不準許變更",又在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laugh:


這不正是市府不同意以竣工後一並報驗的原因嗎?
這不也是大雄不同意接受未有七大公安的理由嗎? :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柯P自已也知道要加上七大公安就要同意申請變更"這段也是在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laugh:


這不也是柯P知道就算不同意申請變更或是不接受竣工後一並報驗的話,七大公安依然不能適用104年舊有的圖嗎?
所以只好同意變更,好於106年時可以開始審104年的圖嗎? :laugh: :laugh: :laugh:
事實上你只要去土看所會客一下,就知道趙藤雄願不願意接受以七大公安為前提,申請變更呢… :laugh: :laugh: :laugh:
不過我想不必去問,因為趙董已經為了給市府台階下,入監前就同意了。
你以為市府說要遵守七大公安,大雄就一定同意接受嗎?
就拿你之前說過的話吧: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想要變更」不等於「能夠變更」更不等於「已經完成變更」


同樣的問題還給你吧

「願意接受」不等於「同意接受」更不等於「已經承認接受」: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然後所謂的106年的圖說本來就跟104年的圖說是同一件事,雄粉連有哪些圖說都搞不清楚,就想還混水摸魚打泥巴仗咧 :laugh: :laug...


既然市府知道七大公安用於102及104年的圖是依法無據,那麼為了要適用只好開放大雄以原本要取代102年的104年圖申請變更啊。
到現在還在混水措魚打泥巴仗咧,原來七大公安在柯P還沒上任前就已經存在了啊? :laugh: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7-10-23 12:08 AM

我總覺得你的邏輯要重修了 :like: :like: :like: :like:

salfonxman 2017-10-23 03:00 AM

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就算要用未審完的104年取代102年的圖,遠雄完成變更了嗎? :rolleyes: 沒完成變更圖說之前就先蓋建築物就是違法,建築法規這幾年根本就沒有修改,監院跟法院雙重認證了,雄粉還在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laugh: :laugh:

104年的變更是市府同意才開放的嗎? 雄粉又在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laugh: :laugh: :laugh:

"「願意接受」不等於「同意接受」更不等於「已經承認接受」",雄粉這麼看得起遠雄的話,可以叫遠雄不承認遠雄自己提出來的而且現正審議中的104年以後的變更啊,反正遠雄之前就已經縮回去改過了 :laugh: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7-10-23 03:19 A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就算要用未審完的104年取代102年的圖,遠雄完成變更了嗎? :rolleyes: 沒完成變更圖說之前就先蓋建築物就是違法,建築法規這幾年根本就沒有修改,監院跟法院雙重認證了,雄粉還在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laugh: :laugh:

104年的變更是市府同意才開放的嗎? 雄粉又在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laugh: :laugh: :laugh:

"「願意接受」不等於「同意接受」更不等於「已經承認接受」",雄粉這麼看得起遠雄的話,可以叫遠雄不承認遠雄自己提出來的而且現正審議中的104年以後的變更啊,反正遠雄之前就已經縮回去改過了 :laugh: :laugh: :laugh:


這麼晚不睡覺小心身子不好啊…:D :D :D

大雄自已提出來104年的圖就是接續102年之後的一切規劃。
原本104年的圖是以竣工後一並報驗為預想並執行的。怎麼可能符合七大公安?
如果現在審的就是104年的圖,那表示102年的實際施作也是可行的。
現在正在審?審完了我可以不承認接受啊,就是市府解約買回啊,還是不可以拆啊,繼續告啊。

104年的圖說是大雄承認接受七大公安才去審的嗎?這麼看得起市府,可以叫市府自已提出來而且現正審議中的七大公安也停止適用於104年的圖說啊。 :laugh: :laugh: :laugh:

salfonxman 2017-10-23 03:31 AM

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104年以後的圖還在審,還要改,雄粉就在幻想"原本104年的圖是以竣工後一並報驗為預想並執行的"真的是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laugh: :laugh: :laugh:

現在再審的104年以後圖說,雄粉還可以幻想"如果現在審的就是104年的圖,那表示102年的實際施作也是可行的。",不過光是台建就已經補樓梯砍面積了,雄粉真是來示範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laugh: :laugh:

七項標準已經在台建審掉一半了,遠雄除了口水以外,有撤案嗎? :rolleyes:

綜觀雄粉最近的表現,不外跳針"本來可以一併竣工後報驗""104圖說年是接續102年圖說"這種把沒有的看成有,"沒有不按圖施工""沒有七項公安標準"這種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7-10-23 03:36 A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104年以後的圖還在審,還要改,雄粉就在幻想"原本104年的圖是以竣工後一並報驗為預想並執行的"真的是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laugh: :laugh: :laugh:

現在再審的104年以後圖說,雄粉還可以幻想"如果現在審的就是104年的圖,那表示102年的實際施作也是可行的。",不過光是台建就已經補樓梯砍面積了,雄粉真是來示範把有的看成沒有 :laugh: :laugh: :laugh:

七項標準已經在台建審掉一半了,遠雄除了口水以外,有撤案嗎? :rolleyes:


這前面也提到了,柯P自已塞了七大公安進去,台建當然順勢砍了大雄。
結果就是台建執行長及全體審查委員都被約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D :D :D

又再顧左右而言他了。 :laugh: :laugh: :laugh:
大雄的楊舜欽表現還真穩健,雙林跟柯P除了口水外,若沒有陳景俊,能有什麼作為?再者,市府審完了嗎?還沒審完撤什麼案? :laugh: :laugh: :laugh: :D :D :D

salfonxman 2017-10-23 03:41 AM

雄粉居然會不知道遠雄以前在大巨蛋就有沒審完就撤案的事情 :laugh: :laugh: :laugh:

"柯P自已塞了七大公安進去,台建當然順勢砍了大雄。結果就是台建執行長及全體審查委員都被約談。"這之前就有貼新聞出來被約談跟偵辦的理由,雄粉又在把沒有的當成有

真是證明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的好範例 :laugh: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7-10-23 03:43 A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雄粉居然會不知道遠雄以前在大巨蛋就有沒審完就撤案的事情 :laugh: :laugh: :laugh:

"柯P自已塞了七大公安進去,台建當然順勢砍了大雄。結果就是台建執行長及全體審查委員都被約談。"這之前就有貼新聞出來被約談跟偵辦的理由,雄粉又在把沒有的當成有

真是證明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的好範例 :laugh: :laugh: :laugh: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假道伐虢的本意。真的是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啊。 :laugh: :laugh: :laugh:

royfu 2017-10-24 03:27 PM

1.既然是性能審,〝七大公安〞現行法規也沒有條文依據,應該只是專家學者性能審的評估標準。
2.被停工依據是未按核准圖施工,法院也判決了,這算於法有據。
這樣說算中立吧,蓋到3799樓了

沒問題 2017-10-24 05:24 PM

引用:
作者royfu
1.既然是性能審,〝七大公安〞現行法規也沒有條文依據,應該只是專家學者性能審的評估標準。
2.被停工依據是未按核准圖施工,法院也判決了,這算於法有據。
這樣說算中立吧,蓋到3799樓了


不不不不不…

1.既然是這樣,那就是承認跳針王跟柯P自已在大巨蛋停工的時候就按上依法無據的七大公安來質疑本來就要拿來取代的104年完全合法的圖說。
真是裡應外合,唱雙簧啊。

2.你這樣等於是要讓柯P在法院先去就停工本訴一案承認自已的弊案,再承認其實102年的性能審在台建還沒審完前就冒然停工,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其中一樣啊。 :laugh: :laugh: :laugh:

3.你這樣不就更承認,當初的專家學者的評估標準並不是什麼空穴來風、胡謅亂扯的評估。
到是承認台建中心還真的是因為七大公安的存在而追加力度砍了大雄的巨蛋啊。那麼請問為什麼事後台建執行長跟審查委員會還會被約談啊?這不就是綠色恐怖,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五大弊案不是當事人有問題,反而是事主自已有問題啊。 :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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