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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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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蛋尚未成功... :cry: :cry: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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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請不要忘了 "支持唯一炸蛋"一族. :cry: :cry: :cry: |
蛋還在孵,慢慢來、大家不要急,總有一天等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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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蛋放進微波爐用大火微波
就可以炸蛋了~~ :D:D:D |
update一下
這個月好平淡 大巨蛋遠雄無意配合 北市府要趙藤雄「多多包容林洲民」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無所謂急不急,一切會按照正常程序,等台建中心簽文後,最快4月中下旬到市府掛件。「進入都審程序時,我們寸步不讓,不會屈服,整個大巨蛋營業面積都已砍了4000多坪、少了70多億元」,他也說,台建中心審查過程中,牽涉所有的變更項目,都是市府要求修正的,如今既已修正,若都審還要再玩一次,「豈不是一隻牛剝兩層皮?」遠雄不會再陪市府耗下去,市府不蓋就鑑價買回。 蔡壁如也回應,大巨蛋終究還是要進入都審,「只是審到什麼程度,是都發局的專業,依法行政,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至於市府要遠雄包容林洲民之說,她則回:「那是個人感受吧!」 大巨蛋纏訟五年半 遠雄、市府、民團庭上攻防 法官詢問參加人遠雄巨蛋公司,「興建營運契約」中為何刪除第9.2條「臺北市內大型體育館營運虧損時,應以營運附屬事業之盈餘填補」?如果刪除,商業設施如何「附屬性」?遠雄表示,該條款為「贅文」,有無刪除均不影響商業設施與體育設施均由遠雄巨蛋公司營運並自負盈虧。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向法官補充,大巨蛋不只改了這一條,還讓不能出租轉讓的附屬商業設施改為可以轉讓,造成的結果就是,未來若大巨蛋體育館虧損,遠雄可將賺錢的附屬商業設施轉讓出去,持續獲利且不用以盈餘填補體育館的虧損。 |
多多包涵林民洲?
大巨蛋搞成這樣, 就是這傢伙在欺上瞞下! 早該把這傢伙法辦! |
引用:
被砍了多少?...難道連這筆帳也要算在北市府頭上?? 這樣的話我看北市府也很冤哪,不過也是啦,誰叫你幹嘛沒事找事做呢 :laugh: |
這說明這個台建中心可以廢了…
[YOUTUBE]1iNs3pnLnC4&t=60m0s[/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iNs3pnLnC4&t=60m0s 請跳至一小時那時間點。 首先: 1.一個號稱公正第三方的機構,可以因為業主的要求,就按指示修改審核的要求。 2.一個市府可以知法玩法干預台建專業。 3.一個市府以權力凌駕專業跟法規。 4.官官相護,官字兩張口顯然成立。 結論: 1.市府本來就不同意遠雄的改善,不論在有沒有九月八日的同意書,都不同意,所以不簽。 那請問,既然從來都沒有同意,何來的環評或建照變更可言?因為你已經停工,而且是市府單方不折蛋。所以,大雄也沒有理由配合環評或都審。 1-1.若一開始就打算要求大雄提出建照變更,那就是要求大雄得向市府請求損害賠償。 1-2.若一開始就打算要求大雄按圖施工,那市府就是違法違約。應當要求市府以370億買回並付帶損害賠償的責任,並求取五十年可預期之營利損失。 2-1.若曾經接受或提出同意之方法,那市府不簽章,意味著大雄無需配合市府任何改動的作為。因為你沒簽的結果,在民法上對大雄是有效的,一切照舊合約繼續執行。 2-2.反過來說,在BOT合約的增補上來說,對市府是無效的。所以,大雄無需配合,也不必配合。 若是以上都不是,那這下可好,市府準備查封吧。柯市長等著坐窂喔… 遠雄同意書 |
引用:
是真的可以廢了、砍的不夠狠....... |
引用:
你話說的越狠,市府就越不利。 這次是市府自己的選擇了。 台建砍不砍,都無關大雄要不要得回來。你越砍,大雄要的會更多。 :laugh: :laugh: :laugh: salfonxman的臉面會更加無光的! :ye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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