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9259)
|
---|
引用:
是的 阿北快要初4了 還有聽美麗島子嘉說 總統目前拉不住檢調要查大案 可能連前行政院長也會初四 |
引用:
幫老闆扛罪還要自已叫律師?? 這工作還是不是人幹的啊?? |
引用:
猛!! |
引用:
自己請比較穩妥一點,不然像立委大姑老公被衝康就不好了 |
引用:
不會是同一個。 共同被告之間,有可能利益相反,所以不能委任同一人擔任辯護人。 而且許多法律之中都有窩裡反條款,貪污治罪條例中也有,因此同一律師擔任二個共犯的辯護人,會有利益衝突的問題,一般就算發生,法院也會要求律師必須擇一接受委任,解除其他人的委任。 但不同辯護人間,如果利益相同的時候,是有可能合作的。 |
引用:
在這申報加班費上, 王郁文的委任律師應該會察覺他的委託人與高 不見得完全有共同利益吧! 畢竟如果聲明所有額外申報的加班費均為高所指示辦理回饋辦公室基金 這樣的抗辯策略會比站在跟高一起好吧! 當然他的律師可能認為這種策略更糟 |
引用:
你老闆很欣賞你這種態度 嗯 很好很好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引用:
不然你至少也自已幫手下掏錢,或是由特支費出啊..... 理由當然可以寫好聽一點.... :laugh: :laugh: :laugh: |
一般要A錢應該將犯罪所得最大化
請幾個幽靈助理把加班費助理費報好報滿才對 才拿466感覺是很瞎 |
引用:
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得,法律不會管你是否利益最大化才對 不過還有二審不是嗎? 台灣的法院搞不好又出現奇妙的判決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55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