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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掉漆!違法驅逐西班牙10億詐欺犯 移民署官員將遭法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10599)

小肥羊 2024-10-24 06:32 PM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
因此他有拿到台灣的居留證

外交部要趕他是可以 但是要走法律程序

所以跟你說的情況不同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依照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 2 條
六、受外國政府通緝,並經外國政府請求協助。

內政部移民署如果受到外國政府請求是可以直接驅離,直接交給該外國政府
但是西班牙政府受老共壓力,並沒有向我國請求

所以程序上移民署抓到的人必須先由法院判定,移民署才能作後續處理,而不是直接請外交部協調將人送出去

現在程序錯誤相當於警察直接將嫌犯放到司法管轄區外

另外新加坡處理相關案例事先扣下犯罪所得充公前面已經有提,開公司也是常見的洗錢手法,害國家損失大筆可以充公的稅收,也是問題

ansible 2024-10-24 10:51 PM

1個附加檔案
完整強制驅逐條件羅列如附圖所示(感謝小肥羊學長提供法條出處):

其中第二條之

第五項就是法院裁判並宣告驅逐出境。這條在移民署抓人遞解出境時並沒有發生。

第六項嫌犯雖受外國政府通緝,但外國政府似乎沒有請求協助,故本條不適用。

我認為本案唯一適用第七項,即嫌犯有危害我國利益之虞者,不需要再經過法院裁判,

即可強制驅逐!

marks 2024-10-24 11:35 PM

破壞詐騙王國的美名
難怪會被法辦

hendry2002 2024-10-25 01:37 AM

引用:
作者ansible
完整強制驅逐條件羅列如附圖所示(感謝小肥羊學長提供法條出處):

其中第二條之

第五項就是法院裁判並宣告驅逐出境。這條在移民署抓人遞解出境時並沒有發生。

第六項嫌犯雖受外國政府通緝,但外國政府似乎沒有請求協助,故本條不適用。

我認為本案唯一適用第七項,即嫌犯有危害我國利益之虞者,不需要再經過法院裁判,

即可強制驅逐!


損害台灣哪個利益?

基本上說不通的 我贊成驅逐這敗類出境

但是麻煩走一下流程

他若在台灣殺人放火 那沒問題

重點是他在台灣沒有犯法被抓啊

不是嗎?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惡蟲 2024-10-25 02:07 AM

移民署的官方說法是說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
第 18 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
十三、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

然後依同法第36條第2項第1款規定:
第 36 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國,逾限令出國期限仍未出國,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
一、入國後,發現有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禁止入國情形之一。


將該名西班牙籍人士限令出境。



之後該人士先到新加坡,被拒絕入境後,又遣返我國,移民署又依上開法規第36條第4項規定:
第 36 條
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出國前,並應召開審查會。但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驅逐出國:

移民署在召開審查會後拒絕其入境,並安排其出境。



但問題是在該名西班牙人在被送回我國後,曾向法院提出提審聲請,法院將提審票送交移民署,那麼移民署依法應該將該名西班牙人士送交該管法院。

但是移民署沒有這麼做,反而在收受提審票後,將該西班牙人送出國,因此違反提審法第7條規定,並可能構成提審法第11條第2項之罪。

提審法第7條第1項:
逮捕、拘禁之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如在收受提審票前已將該人移送他機關者,應即回復發提審票之法院,並即將該提審票轉送受移送之機關,由該機關於二十四小時內逕行解交;如法院自行迎提者,應立即交出。

提審法第11條第2項:
逮捕、拘禁機關之人員,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厝漢 2024-10-25 03:26 AM

鬼島 直接 把這西班牙人 殺掉就好了 有沒有種呀 反正要他死的人一堆

金聖怨嘆 2024-10-25 04:52 AM

引用:
作者sclee
小小的移民署官員,不可能自己決定這樣做
做事效率超快,不甩行政法院還在審理中
很大機會是上頭有交代下來

這次誰去扛這個責任?

國際通緝犯在台灣窩藏五年
對台灣的國際形象傷害很大
當然希望盡快把他送去
以免夜長夢多

實務上來看,應接近真實狀態... :p

老老濕 2024-10-25 09:05 AM

通緝犯在台窩藏5年算啥

國民黨人通緝犯
躲在漥地窩藏數十年

在台欠債1200億說
怎不見漥人遣返 :laugh: :laugh: :laugh:

GXroots 2024-10-25 11:14 AM

引用:
作者老老濕
國際通緝犯
有啥人身自由

更不是台灣法律保障的公民


你這發言缺乏法治觀念..

Earstorm-5 2024-10-25 07:09 PM

引用:
作者老老濕
通緝犯在台窩藏5年算啥

國民黨人通緝犯
躲在漥地窩藏數十年

在台欠債1200億說
怎不見漥人遣返 :laugh: :laugh: :laugh:


收集一下老師可以連結國民黨的種類, 從農田到西班牙詐欺犯, 還有啥會遺漏的?
:laugh: :laugh: :laugh:

地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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