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9781)
|
---|
引用:
好奇問一下,如果媒體參與本案旁聽可以拍攝呈堂證物嗎? |
引用:
審理過程禁止手機拍攝... 所以?_? |
引用:
法庭中攝影需經法官同意。 所以法官如果同意攝影,或是法院在審理程序中有提供轉播,那就有畫面可以看或擷取。 再退一步而言,起訴之後,當事人及律師可以聲請閱卷。 因此現在幾名被告的辯護人,理論上都已經取得全卷的資料。 法官會將全卷給法助整理,而大部份的律師都會把取得的卷證資料交給助理或事務所內的實習律師去整理,所以現在要查到底是誰流出的資料,那是難上加難。 |
引用:
假設如你所說可能是其他人洩漏,那北檢為何不查? 就用查柯1/10的力度抓就好,咱們就事論事來講。 今天鏡週刊報的這條新聞,在沒獲得北檢認證直接報導 引來其他媒體無腦爭相引用,這真的沒錯嗎? 還是你覺得鏡週刊就是北檢的附屬機構,有法律豁免權? |
引用:
偵查中資訊的外洩,來源不是來自於偵查程序裡的公務人員時,並不會構成犯罪。 換句話講,當接受訊問的證人,因為檢察官提示證據時,而得知excel的內容並告知媒體時,實際上並沒有辦法以法律予以追究。 而如果你是指今日的周刊報導內容的話,那麼如上面所說,已經不在偵查不公開範圍了。 所以你希望追究什麼? |
引用:
你的說法有漏洞,還是無法排除北檢洩漏消息給週刊的可能,就算不是公家人,細節沒人流出給媒體是不可能得知的,試想有人想帶風向,哪怕這新聞就是媒體自己亂編亂造的,只要檢方不出面證明也不查,那媒體就猶如吃了大力丸,傳播速度是極快的,檢方無法及時糾舉不正不就是現今社會大眾質疑司法不公的主因嗎?大家應該想想,這事假如不是柯老三,就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一堆媒體亂報,消息也不知是哪來的,然後檢方警察都不抓,這你能接受嗎? |
引用:
起訴後鏡週刊流出柯串證紙還是屬證據保全範圍,就開庭後證據也不是誰想拿就拿想拍就拍 雖然洩密和本案是兩回事,但不免會讓人尤其是小草拿來大作文章轉移焦點,再次讓司法威信受到傷害 |
引用:
無法排除是沒錯。 但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北檢為什麼要帶風向? 一直有人在講說北檢在帶風向,事實上,會認為有帶風向的,多半都是基於政治立場的推測,但以檢察官的立場,帶風向沒有任何好處。 所以在對檢察官沒有任何利益的情況下,檢察官為何要帶風向?為何要去洩漏資訊給媒體? 先天上就缺乏這樣的動機,再加上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是檢察官洩露。 所以當然在比較可能性之後,我會傾向相信是有看過相關證據的人(檢調人員以外),洩露給媒體的。 |
引用:
我沒有特別去注意這件案件的開庭情況,但是我記得過年前已經開過一次了。 我有記錯嗎? 還有,前面也有提到,辯護人會取得所有的卷證資料,也就包括相關證據的內容。 因此,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可以確信辯護人手上沒有所謂的紙條內容? |
那個罪證確鑿的罪犯,被判刑的現在與他老婆逍遙法外.
那個無憑無據但被台共看不爽的,現在在牢裡蹲著還不清楚要被提告哪一條 這就是操她媽砸碎台共執政的政府! 裝甚麼裝呢? 美麗島一狗票都是台共黨員的子孫! 裝甚麼裝呢? 要我一個一個列出來嗎?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57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