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詐10億通緝犯 再度遭驅逐出境赴歐洲某國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10562)
|
---|
要不是GG去設廠,德國那種78性格才不會理台灣勒
|
引用:
如果這筆錢是正當來源,當然可以要買什麼就買什麼,放著慢慢花。 如果這筆錢的來源有問題,就要開公司,把錢滲透進去公司的各種收入支出裡面。 未來在被警方抓到以後,可以宣稱這是做正當生意賺來的錢,你們說的那件事,完全與我無關,我不知道,你們也沒查到那件事情之後,錢最後跑到哪裡去了,對不對? 你們有什麼證據說,那些錢進了我的口袋? 這就是所謂的洗錢。 洗錢也不一定要開公司啦,現在手法很多,新聞上看得到的虛擬幣、賭場、基金會、選舉、政黨。 新聞不敢報的,可能也包括宗教團體。之前宗教法沒有通過,這個管道外面看不到。基金會這一類其實政府或司法也管不太到。 |
引用:
台灣沒有直飛西班牙航班 送到新加坡再轉飛到西班牙 好像是新加坡因為西班牙已讀不回,才遣返台灣 說實在,新加坡是不爽西班牙?或是不爽台灣? 把國際通緝犯丟給他們處理? 有說我們政府沒有跟新加坡政府溝通好 這次送到德國,歐盟是一體的 德國沒道理禁入境不收人,又再遣返 |
理想的計畫應該是嫌犯抵達新加坡機場的時候,就把嫌犯轉交西班牙駐新加坡大使館的人員並押送嫌犯轉機到西班牙。
新加坡根本沒有拒絕嫌犯入境的理由,因為根本不需要入境,就是轉機而已。 據說嫌犯機票費用是台灣移民署出的! |
引用:
新加坡網友也很不爽 送來幹嘛 是因為 interpol 有在新加坡辦事處嗎? 結果是因為台灣移民署讓他自己選要去那國 他選新加坡...... :flash: 他自己應該知道選新加坡一定會被遺返回來 回來後再繼續打官司留在這 只是移民署不理法院 堅決遺返到第三國 |
引用:
應該是律師教他去新加坡 他回來打官司,也是為了拖延時間 有時間打點好在台的生意,以及未來還有那個地方可以落腳 他是國際通緝犯,出入境移民法就有法條驅逐他出境 而且已註銷了他的外僑居留證 這些事項,打官司也不能改變他能長期留在台灣 只是移民署這次效率超高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2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