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社會時事發言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45)
- -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97300)
|
---|
2022-11-05 台版「柬埔寨詐騙」61人遭囚虐3死! 8嫌遭聲押
士林地檢署表示,被害人多數因求職與被告接洽,隨即遭控制行動,並被暴力毆打對待, 強行取走隨身財物、扣留存簿等,且受拘禁環境條件極為惡劣,身心受創嚴重, 幸經檢警鍥而不捨查得被害人遭囚禁之處所,最終在檢察官指揮下,順利救出58名被害人, 但仍有被害人不幸身亡,目前已尋獲2具遺體,後續待解剖確認死因。 由於此案犯罪情節重大,檢警將繼續全力偵辦,徹查是否有其他民眾仍待救援, 以及有無尚未查獲之共犯,務求將犯罪集團繩之以法,貫徹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溯源斷根,保障國人安全。 |
2022-11-05 台版KK園區3死!受害婦兒怒喊「政府若嚴打憾事就不會發生」
據了解,45歲被害死者黃婦(家管),今年10月中旬跟家人說要北上桃園找工作, 當天其子接到黃婦來電,要兒子北上桃園拿錢,未料,其子抵達桃園相約地點, 卻苦等不到媽媽出現,打電話也沒人接聽。 黃婦兒子直覺有異,當天便向桃園警方通報協尋,未料,就發生憾事。 接著媒體續問,對於詐騙集團見死不救媽媽,會不會覺得很可惡或有不滿, 黃婦兒子輕嘆口氣回說「怎麼說,如果政府能夠嚴厲打擊一下,就不會有這種事了, 但事情發生也是要面對,雖然難過也是會,但也是要看開。」 |
2022-10-24 蔡英文接見德國人權委員會 德議員:死刑是不人道懲罰
蔡總統指出,台灣和德國對於人權理念都有堅定支持,也做了許多重要努力。 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但主動建立國家人權報告審查機制,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 建構國際人權對話平台,目前為止,已發表3次國家報告。 她說,政府進一步強化兩公約在台灣落實,並設置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的獨立人權機構、 也就是人權委員會,讓人權理念更能夠向下扎根並且持續朝向人權立國理念邁進。 |
2022-11-08 台版詐團虐囚豬仔影片曝光!20人綁手腳擠5坪房 她雙眼泛紅無助
這起「台版柬埔寨」凌虐案,警方先後在淡水、中壢救出58名被害人, 另有3人被虐死,共23嫌落網、14人收押。 綽號「茶董」的主嫌陳樺韋已被逮,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嫌手法凶殘泯滅人性、前所未見, 依犯私行拘禁致死、加重強盜、加重詐欺、指揮犯罪組織、洗錢、 非法使人施用第3級毒品等6罪聲押,士林地院昨裁定羈押禁見。 |
以我有限的智商跟理解 這些社會事件 要發生在不管白得紅的籃的黑的 另一個政黨執政
這些塔綠斑肯定必須撞破總桶府厕所那道門 拿起麥克風唱卡拉OK 能拆的能賣得 全拔光 順便再帶幾個 也不知道是男還女的傳播 在孫先生像面前 以倒掛金鉤姿勢給老孫看 這國家滅了 也是剛好而已 |
聽說幾天前EE來去桃園助選... 然而有網友說:
發生了近幾十年來監禁、三人往生~如此嚴重事件.. 她隻字未提.. 還要警方幫圍路=.=a 厲害了,百姓比狗還不如... |
2022-11-08 台中雙桶屍主嫌判2個死刑 8人謀議殺人計畫判賠81萬
男子徐德益私吞百萬元土地交易款,誣陷給17歲蔡姓少女割斷她脖子裝桶棄屍, 又因擅賣客戶土地挨告詐欺,教唆7名同夥押走黃姓證人射殺,連同遺體倒入鹽巴、水泥裝桶。 徐等8人一審被依殺人罪判死刑、無期及有期徒刑; |
2022-11-11 奪命詐欺團1/囚61人詐團2月狠賺上億元 警憂被關豬仔恐成「浮屍」
北台灣近日驚現恐怖詐騙集團,該組織在新北市淡水區和桃園市中壢區分別囚禁26人和35人, 還導致3人身亡,被關最久的被害人已被囚禁2個月,一旦落入陷阱,歹徒就「沒想讓他們離開」, 還設立「清潔工」職位負責收屍,手段極度兇殘,警方已鎖定幕後主嫌,正全力調查中。 「最近浮屍案頻傳,我們真的都不敢再往下想。」 「最恐怖的是,他們就沒打算放人走。」該名刑警透露,一般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被列通報而遭警示列管後, 那時被害人對詐騙集團而言就毫無價值,通常都會被載到山區「野放」,但這個集團根本沒考慮退場機制, 眼睜睜看著被害人在日復一日的關押折磨中凋零,連慢性病的藥都不願提供, 甚至還設有「清潔工」職務,等著這些「豬仔」死亡後去收屍,惡行重大。 |
2019-10-04 沈智慧批教改後沒「四維八德」 蘇貞昌巧妙回應
針對死刑問題,蘇貞昌則表示,法律規定有死刑,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只要應該執行,就要執行; 蘇貞昌也強調,從不保護壞人,也沒交代過不執行死刑。 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表示,依法規定可執行,但目前政策是逐步廢死,採取審慎態度來審核。 |
2022-11-11 台灣為何要保護死刑犯
多年來,政府不斷的努力推動各種保障人權措施, 以實踐1996年制定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 並在98年4月22日公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已於98年12月10日公告施行。 實際上,「兩公約」並未明文規定不得有死刑之宣告, 僅第六條第二項針對締約國未廢除死刑之國家約定:「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然而我國既非締約國,亦非廢除死刑之國家,卻忽視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人權。 致死刑定讞者藉由司法刻意維護, 如:有悔意、可教化、抄佛經、提請大法官釋憲、非常上訴、再審等手段逃脫執行。 近年來台灣惡意殺警、隨機殺童、隨機殺人、分屍案不斷發生,造成社會恐慌。 然而每當被害人受害身亡,悲痛的被害者家屬卻還要面對司法不周延帶來的二度傷害。 每每在重大殺人刑案發生時,人權團體即引述兩公約呼籲要重視殺人犯人權。 但政府官員與人權團體何曾考慮到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人權,與所期待的「公平正義」?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38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