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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修法禮讓行人同時.怎不一同改善路口及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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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聽到的是有哪些具體改善措施,需要預算,不是空泛的花400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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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用到那個地步, 所謂的3公尺那個默契就看過有車倒退了 (很多路口根本無法). 至於等行人走完? 確定不會有問題? 確定台灣"用路人"的彼此互相的點數有足夠教育嗎? 俺這陣子已經練就隨便後面喇叭神功了~ 40秒等30秒是常有的事情, 或等紅燈再左轉. 等行人幾乎=不用動, 等燈號變就好. (上面40秒等30秒, 剩下10秒看人走過去) 以上! 我還沒提到行人繼續走紅燈 (因為行人在幾乎沒秒數的時候走下來). 這是偶然? 錯~ 多的是, 所以我也順理成章, 紅燈再過, 記得車子停好路中央, 開冷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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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就是僵化的思維.坐辦公室吹冷氣就可治國的概念. 不想現在大環境人多車多.一個路口斑馬線就給你前後一個過路人就可停擺了..解 很多好的方式在本版大家都有提出的沒看到這些腦袋硬化的官員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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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滿認同的....
(內文)改善交通有3E,就是 Engineer(工程)、 Education(教育)、Enforcement (執法) 。 直覺就是一個程度上的 SOP..現在反成了一種本末倒置... 「斑馬線停讓行人」引爭議 前交通部長:代價太高不正義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9d215710ec&ei=8 |
什麼都拿正義來講的人心中根本沒有正義, 因為並不是什麼東西都要用正義做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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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改善 交通規劃改善如班馬線前移或行人專用號誌外
也得教導行人啊 例如 各國違規行人罰責 或者倡導想過馬路者, 1.必須要站在馬班線上底端至少五秒, 意會駕駛人停讓 2.舉手示意要過馬路 法規不清不楚, 行人也沒教導好, 就想開罰, 是選舉到了怕被罵是嗎? 還有罰責也過重. 3600? 還要變成6000 ? 參考所得超過台灣一倍的日本. (一)超速行駛,普通道路最高罰款18,000日圓,高速公路最高罰款35,000日圓。 (二)闖紅燈,罰款9,000日圓。 (三)妨礙行人穿越馬路,罰款9,000日圓。 (四)駕車時使用手機,罰款9,000日圓。 (五)未攜帶駕照,罰款3,000日圓。 (六)違規停車,最高罰款18,000日圓。 (七)酒後駕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000日圓之罰 台灣罰得合不合理? 很簡單下面罰額 *0.2 /2 就可參考. 如 超速18000 *0.2 /2 =1800 所以台灣罰一千八上下算合理, 就連酒駕我看來台灣罰9-12W也算合理. 違停似乎偏重?? 嗯好問題. 日本除了有禁止停車標示外, (連下車都不行) 其他是可以臨停. 1. 有「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路邊停車會吃罰單。 2. 寬度5.5公尺以上、沒有「禁止停車」標誌的大路,可以緊臨路邊「暫時」停車。不然日本宅配和貨運業就無法工作了 (汗) 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sonicjpn/p...54605049846392/ 我個人還有次被四線大道紅線臨停人在車上引擎未熄火被魔人檢舉. 我心想是礙到誰? 那不禮讓行人呢? 台灣合理罰金在1000元上下. 配套措施不提, 教育不提, 遵循不提, 勸導不提, 一下就什麼三千六, 六千的這太誇張. 還開放魔人檢舉. 到底是哪個官員想出來的? 總之, 台灣不要學一半好嗎? 真的像在小時候, 考不好就打三下. 不管老師教好不好, 修法改打30下, 心想小朋友就應該會考好了. |
其實只要嚴格實施科技執法 每個路口都監控
這樣保證台灣不到一年就跟口國一樣 在城市路****通最佳的亞洲國家 但是嚴打....到時候又有愛國者 磚家 戰螂 口國gibye螂出來靠北靠木 說政府搶錢..... 反正 這些啥都可以靠北靠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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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最省成本的改法就是直接把"先違規者沒有人權"這個模式下去, 然後路上到處攝影有紀錄.
台灣人貪財怕死小聰明, 這個規則直接就命中紅心, 當然一定會有些誤傷, 譬如真的是不小心的人. 但沒有完美的, 給個小漏洞, 台灣會挖一條過山洞給你看, 這就是台灣模式, 嚴刑峻法才是真理. 新加坡那一套會比台灣現在這一套好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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