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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2016-07-10 08:18 PM

如果這個賠償金有900億

扣除從銀行貸款與大雄投資的部分

大雄自估大概有5-600百億利潤吧

那台北市政府原先估計的利益是?



我常跟行家說

周董是我的偶像

:D :D

麵疙瘩 2016-07-10 08:21 PM

引用:
作者冬之炎陽
以目前大巨蛋的狀況, 以銀行的立場當然是不倘混水
銀行屬債權人, 只是負責出錢的, 愈單純愈好
屬債務人的大巨蛋公司也不愁, 反正這是BOT, 只要自己站得住腳就好
最好是整個政府買回, 賺一票的機率遠大於賠



我從沒看過銀行團會管你最終責任歸屬是誰的問題

不過 您的說法我喜歡

不用愁 啊 不用愁

站的住腳啊 站得住腳 :D :D

搞不好銀行團真的放過債務人的擔保責任也說不定

麵疙瘩 2016-07-10 08:26 PM

引用:
作者wumochu
私揣測一下
你不能講應該是...

遠雄跟銀行團合作聯手告台北市政府
或者銀行代位行使遠雄對台北市政府的權利(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

對公法人的辦公室桌椅冷氣電腦查封貼上封條,一定很威~
:D :D :D



這銀行團撐著

大雄可真的沒事了

不過 這應該是淌渾水淌到全身上下了吧

行政法院判決對於機關的行使查封 真的很威

不過就算發生我也想看 鄉民湊熱鬧。

隨便擔保債權一下 不就....

麵疙瘩 2016-07-10 08:28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那麼按照您的說法,該承租合約成立才有地上權,問題是該合約的附帶條件就是必須興建完成地上物。
因此,您地上物違約變更或不能依約定時間完成,則您的租地合約跟著失效。

還是沒有地上的使用權。

而您花錢買的的建材堆放在沒有地上使用權的土地上,又在地上挖了個大洞...
一旦沒有了地上權,土地所權有人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相信您比我清楚。



靠背了

昨天去秋紅谷廣場玩 :D :D :D

syntech1130 2016-07-11 04:47 PM

更新一下聯貸銀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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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7

http://udn.com/news/story/6/1814477

對於北市府提出的,「由銀行團接手管理大巨蛋」,銀行團呼籲,大巨蛋紛爭,是北市府與遠雄之間的事,身為債權方的銀行團,在大巨蛋BOT案中,是負責提供融資的角色,在乎的是債權能否確保,對於北市府老是把希望寄託在銀行身上,「實在是非常無奈」。

銀行團主管指出,銀行團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接管大巨蛋,更反問北市府,老是要求銀行能出面接管大巨蛋,但卻沒考慮銀行接手後,到底該如何處理,還有銀行主管直言,「銀行接手後,若決議委託遠雄繼續興建、管理,請問北市府接受嗎?」

syntech1130 2016-07-11 04:49 PM

金管會及財政部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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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http://www.nownews.com/n/2016/07/11/2164620

對於銀行團是否有能力接手大巨蛋?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提出質疑,11日在財委會也詢問財金首長,其中丁克華被問到此問題時先說,沒聽到這消息,後來進一步解釋,他知道這事,但沒接到正式通知,在費鴻泰進一步追問下,他才說,「我覺得不可能」,銀行團會自己去做決定。

掌管公股的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也表示,由聯貸銀行團接管,這是依據促參法規定,但若銀行團不願意接手,市政府就要有後續動作,至於實務上銀行團是否可能接管?他則說,要由銀行團評估,但「實務上是比較困難的」。

syntech1130 2016-07-11 04:54 PM

樓上兩篇銀行團被點名的原因.

------
2016.07.0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60708/37299638/
大巨蛋解約 北市府再給遠雄兩月.

負責議約談判的鄧家基昨開記者會,外界原以為會直接宣布解約,結果鄧只表達遺憾,宣布將成立終止契約工作小組,要待九月八日遠雄若未完成改善,再啟動解約程序;若遠雄在期限內提改善計劃,市府不會終止契約。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解釋,之前公文給遠雄三個月改善期限,律師團評估要完成此程序,否則進入司法恐對市府不利。
鄧家基說,遠雄先前開出三百七十億元解約價,如果把商業價值計入,金額恐拉高到九百億,而議會已指不編預算,會先通知銀行團看是否願接管,否則才做後續處理(找第三方接手、拆蛋)。
鄧家基說銀行團曾表達拒接手,但未來「也許會做(接管)也不一定」,市府可不用賠一毛錢。

沒問題 2016-07-11 08:05 PM

引用:
作者syntech1130
金管會及財政部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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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http://www.nownews.com/n/2016/07/11/2164620

對於銀行團是否有能力接手大巨蛋?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提出質疑,11日在財委會也詢問財金首長,其中丁克華被問到此問題時先說,沒聽到這消息,後來進一步解釋,他知道這事,但沒接到正式通知,在費鴻泰進一步追問下,他才說,「我覺得不可能」,銀行團會自己去做決定。

掌管公股的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也表示,由聯貸銀行團接管,這是依據促參法規定,但若銀行團不願意接手,市政府就要有後續動作,至於實務上銀行團是否可能接管?他則說,要由銀行團評估,但「實務上是比較困難的」。


銀行團不接手,注定這個蛋一定沒人接手,誰要先賠百億再來接?
事實上,銀行聯貸大雄。就是擔保大雄不會亂蓋。
而現在只要證明大雄沒有亂蓋,變更合法。

又有一步不能先說了。

請先再回去想一下主張的邏輯問題吧…
指控這種東西是不可以包著主張的外衣放出來的。

銀行要不要接手是銀行跟大雄之間的事。市府跟本無力去影響。

沒問題 2016-07-11 08:43 P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銀行團不接手,注定這個蛋一定沒人接手,誰要先賠百億再來接?
事實上,銀行聯貸大雄。就是擔保大雄不會亂蓋。
而現在只要證明大雄沒有亂蓋,變更合法。

又有一步不能先說了。

請先再回去想一下主張的邏輯問題吧…
指控這種東西是不可以包著主張的外衣放出來的。

銀行要不要接手是銀行跟大雄之間的事。市府跟本無力去影響。


補充一下:
銀行擔保的是債權,可是銀行沒有擔保大雄怎麼蓋。
按理說,銀行要接管,是可以的。

可是銀行只是接管了大雄的債權,銀行並沒有權利接管營造呀。
銀行要接手蛋,只是把債權問題丟給銀行而以。
大雄輸了,市府不賠,而且大雄要拆。
大雄贏了,又不能講。
你解約大雄就算一毛不要,你市府要花錢拆。

可是現在就算讓你光明正大的圖利,問題是,你要公開招標呀。
銀行怎麼會同意,因為你還是不知道大雄是輸是贏。
你公開招標,我問你,你要不要七大要求?你一但不要,你柯P還是不可能一走了之。
而且,大雄一定告市府。

你若還要,請問一下,誰蓋得出來?

royfu 2016-07-11 11:11 PM

解約後就工程結算,官司訴訟與解約是分開處理的,除非遠熊要假扣押,不然蛋就跟遠熊無關了,市府逕為處置後續,當然如果遠熊官司贏了,可以索賠,也許會主張包含營業利益,大概就是900e由來,如果官司輸了,就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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