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社會時事發言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45)
-   -   大巨蛋停擺如今變廢墟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3520)

salfonxman 2016-07-09 08:07 P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原來你還想跳下來玩…

我這樣跟你說好了…

你要銀行接管…

我只問你,錢是大雄借的,銀行接了,意思是大雄不用還債?所以銀行向市府求償?
因為銀行沒有能力蓋也沒有能力營運。而沒有地上權的銀行要怎麼賣?還是市府要鑑價賠給銀行然後市府自已蓋?銀行怎麼會肯收一個破銅爛鐵?銀行為何不要一個真金白銀的大雄債權?

地上物是大雄的,市府不買回?大雄為什麼要拆?要拆,是你市府單方解約,那你市府要再編預算給大雄又賠又拆呀。除非大雄敗訴。敗訴之後還有很多玩法呢…

市府自已終止,你要賠銀行跟或大雄兩者其中一者。要再蓋,請問就算有慈善事業肯接,請問一下,誰做得到這麼高標準的抗核爆大蛋?

所謂的工安停工是程序不正義的,理由正義也不影響合約的履行。
我不能因為你有前科就說這世上每一個殺人案都是你幹的。何況就算你有殺人,可是有殺人的案子也不是現在任何一個已知的殺...

連抗核爆這種字眼都出來了,就知道你還是一樣只有用嘴砲丟泥巴抹黑的把戲 :laugh:

前面就貼過的法律條文到現在你還是看不懂,只能用嘴砲抹黑些"工安停工是程序不正義的,理由正義也不影響合約的履行。""那你跟本就不應該停工,而是早就可以跟大雄割肉。"

市府要做事還得要發新聞稿說為何可以這樣做,不像你只靠嘴砲說可以就是可以,法律是隨你說可以這樣做,不可以那樣做的嘴砲就會自動生出來給你用的嗎?

我等你的法律根據,不要每次都除了嘴砲啥都沒有哦 :laugh: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6-07-09 08:09 PM

引用:
作者ndk27238
 看到現在,我心中有一個想法。柯P的想法大概是想用銀行團接管大巨蛋權利之後,然後壓迫銀行團去找他屬意的建商來續建,這樣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圖利建商,不受BOT法規約定,一舉兩得,有錢拿又不犯罪,真是好高明的一招啊。

 不過還是有一些不解,那就是解約後的賠償金如何不付一毛錢給遠雄?畢竟大巨蛋是市府跟遠雄簽約。就算是後來續建的建商也不可以給遠雄賠償金吧,這樣讓人感覺像是利益交易,這行為應該是犯法的吧。

 還有市府跟遠雄解約後,應該要重新招標吧。那後來得標的建商,是否一定要照之前的設計圖走嗎(也許市府會再改設計圖也說不定,不然是會有那一個白痴還沒做就賠一大筆錢)?如果沒有,那遠雄是否可以向柯P求償及被告呢?

 最後我想問,如果真如我所說那樣,是哪個白痴銀行會真的去接管呢。如果將來大巨蛋出問題,市府應該是先找銀行負責吧,畢竟是銀行團接管大巨蛋興建的,而...


市府變更?
一、市府自已就違法啦。重新招標新的案,大雄不能來標嗎?公開招限定資格可以做這種限制嗎?什麼資格限制都可以,就是不能拿一個還沒定讞或是還沒判決的東西做資格限制。因為你官司還沒走完終審之前,大雄都可以來標,市府又怎麼說大雄不能再來?
二、想用這種招割尾?就想反問到底是誰脫褲子放屁?
三、銀行被你市府施壓?真金白銀讓你施壓?公股行庫也不太能這樣吧?不管以後還是現在,這筆錢算在柯P頭上,那沒問題,以後出事算在市府頭上?那是柯P的事?還是市府的事?

沒問題 2016-07-09 08:12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連抗核爆這種字眼都出來了,就知道你還是一樣只有用嘴砲丟泥巴抹黑的把戲 :laugh:

前面就貼過的法律條文到現在你還是看不懂,只能用嘴砲抹黑些"工安停工是程序不正義的,理由正義也不影響合約的履行。""那你跟本就不應該停工,而是早就可以跟大雄割肉。"

市府要做事還得要發新聞稿說為何可以這樣做,不像你只靠嘴砲說可以就是可以,法律是隨你說可以這樣做,不可以那樣做的嘴砲就會自動生出來給你用的嗎?

我等你的法律根據,不要每次都除了嘴砲啥都沒有哦 :laugh: :laugh: :laugh:


你說的真好,所以現在你的定義自已改了?
事實是什麼?判決了沒?沒有。

你的理由就不是理由呀。你的證據在那裡?

冬之炎陽 2016-07-09 08:13 PM

引用:
作者ndk27238
是哪個白痴銀行會真的去接管呢。如果將來大巨蛋出問題,市府應該是先找銀行負責吧,畢竟是銀行團接管大巨蛋興建的,而...

以目前大巨蛋的狀況, 以銀行的立場當然是不倘混水
銀行屬債權人, 只是負責出錢的, 愈單純愈好
屬債務人的大巨蛋公司也不愁, 反正這是BOT, 只要自己站得住腳就好
最好是整個政府買回, 賺一票的機率遠大於賠

salfonxman 2016-07-09 08:17 P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你說的真好,所以現在你的定義自已改了?
事實是什麼?判決了沒?沒有。

你的理由就不是理由呀。你的證據在那裡?

前面那麼多貼文都有,反正你用嘴砲可以無是不是嗎? :cool:

到是你的根據到底除了嘴砲以外找出來沒有?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6-07-09 08:20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前面那麼多貼文都有,反正你用嘴砲可以無是不是嗎? :cool:

到是你的根據到底除了嘴砲以外找出來沒有? :laugh: :laugh:


你的根據怎麼都沒有照你的意思走?為什麼會有人說這裡面有這麼多問題?
你的根據有什麼效力呀?又上演自已跳針的戲碼…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又主張又指控又宣稱了?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salfonxman 2016-07-09 08:23 P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你的根據怎麼都沒有照你的意思走?為什麼會有人說這裡面有這麼多問題?
你的根據有什麼效力呀?又上演自已跳針的戲碼…

就像是有人始終貼不出根據來,還是能嘴砲那些都有問題一樣啊

我還在你的根據哦,還是這次也一樣只能靠嘴砲抹黑丟泥巴 :laugh:

沒問題 2016-07-09 08:27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就像是有人始終貼不出根據來,還是能嘴砲那些都有問題一樣啊

我還在你的根據哦,還是這次也一樣只能靠嘴砲抹黑丟泥巴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這件事實可不是誰先喊先贏呀…
要走法律程序就是看證據…

你現在停工,你要講市府是對的,那就按這個推下去好了…
按這個推下去你也是會輸的。

理由也是不能先講,要上法庭去吵才好玩…

salfonxman 2016-07-09 08:29 P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這件事實可不是誰先喊先贏呀…
要走法律程序就是看證據…

你現在停工,你要講市府是對的,那就按這個推下去好了…
按這個推下去你也是會輸的。

理由也是不能先講,要上法庭去吵才好玩…

原來是涉案相關人士在這裡 :rolleyes:

希望到法庭上不要還是只有用嘴砲丟泥巴的份 :think:

沒問題 2016-07-09 08:34 PM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原來是涉案相關人士在這裡 :rolleyes:

希望到法庭上不要還是只有用嘴砲丟泥巴的份 :think:


哈哈哈…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地上權是誰的就是誰的。

你現在說你不要給出地上權了,沒有人說不可以呀…你要這樣走,那你先賠呀…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反過來問你,建物的所有權人是誰的?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所以你是林洲民嗎?還是鄧家基呢?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