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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修法禮讓行人同時.怎不一同改善路口及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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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啦, 我倒是覺得這是好事,至少有踏出第一步了, 我在台灣開車也是一副鳥樣,甚至可以說是一副屌樣。 在歐美開著乖的跟什麼一樣 :laugh: 原因沒什麼,一個字:錢 我記得好幾年前在加州路口沒停車被警察攔下, 那一張好像200美 :cry: 假設台灣可以變成路口比誰先停再行的話, 我倒覺得樂見其成。 過渡期人民一定會陣痛,肯定的。 既然第一步踏出了,接下來就是配套, 其實這好事。 當然陣痛期一定會有的,但我覺得這不是惡政 :cool: |
我今天才差點被一台機車撞..
真他媽智障,我站在路邊等著過馬路,你是轉彎車是不會看路是嗎? 我踏出去才在那邊急煞 我是真的很想去買台運動攝影機或秘錄器來拍這群垃圾... |
台灣現在8+9黑道很猖狂
我上次在家裡附近的街道上 一台機車和一台汽車 機車這台是黑道小弟有刺青 汽車的只是按喇叭一下 請他不要擋路 結果機車的黑道8+9騎士暴怒 跳上汽車的引擎蓋上 嗆你八X小 從機車上拿出棒球棍狂敲汽車的引擎蓋 路上的人沒人敢講話 連汽車上的人也不敢下車 我也會怕 所以我也是靜靜的看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黑道文化 幸好 汽車上的人能忍耐不要下車讓這個混帳8+9發洩情緒 |
引用:
我等這串累積的差不多後,才跳進來 是想在較關鍵的點上施力 畢竟這是一方權力被限縮,一方權利被放寬的起始時段 不滿的情緒必然會很多很多,因觀念上的調整,非一時片刻可以完成 身為愛飆車的騎士及台北市常散步個四、五公里遠的行人 還有什麼狀況沒遇過?沒看過? 我兒子被闖紅燈的騎士撞過,因為他用跑的過斑馬線,現在單眼視力受損 我老婆跟他講:過馬路不要用跑的 他難過的問:我有作錯什麼嗎? 我馬上回答:你什麼都沒錯,錯的是闖紅燈的人 然後就教育我老婆:作對的事的人,不需教訓,要教訓的是那些不看燈號,不讓行人的垃圾;我們是要多學個防禦性動作,不是我們錯了,而是這世上太多無視正確作法的垃圾,為了他們的錯,我們才要多學一個本來不用學的行為 當槍使是無所謂,我都親自技術性肉身擋車多年,幫忙教育不會開車的廢物,過人行穿越道正確的作法是什麼了,我還怕被當槍使嗎? 台北市可以領先其他縣市,在行人穿越道更懂得禮讓,再怎樣我也佔了百萬分之一的功勞,畢竟要改的不只是駕駛,還有行人,沒人帶頭抬頭挺胸向前行,很多行人沒勇氣在車輛前踏出那一步,多年來,我不只一次快步通過時,順口講一句:該你走就趕快走,不要耽誤大家時間 |
最重要的還是教育, 我走路周末逛街的時候遇到很多逼路的.
但工作日也遇到很多奇杷的用路人, 舉例好了. 有遇到綠燈站在路邊將近20秒不動作, 汽車要過了, 她才踏下來. 燈號什麼的完全沒有問題, 所以真的不知道用路人在想什麼. => 汽車轉了, 輪子壓到斑馬線, 她開始動了, 踏下來. (完蛋) 再者就是40秒可通行, 倒數10秒還有人"走下來斑馬線." 汽車大概就只能等紅燈過一台. 其實走到紅燈的一堆, 看著他們違背燈號過馬路. 前者我有影片, 因為太神奇了, 我有把行車紀錄器保留檔案到筆電. 後者太多了, 很常見, 沒必要. 最後就是那3公尺說法(真的是規定?) 我看很多路都無法閃到3公尺那麼遠. 即使你根本動也不動. 不過, 我不會跟$過不去, 不確定就乾脆不動, 行車紀錄器是好朋友. |
引用:
1. 尊夫人告誡孩子過馬路別用跑的 . 我認為沒有錯 .... 路上狀況百百種 . 行人百百樣 人體在跑步肌力負載+應用平衡感狀況下 . 是會降低對周遭環境突發變動的敏感性 您可試試閒庭漫步與小跑在馬路上的體驗便知 而且 . 過馬路的常態是用走 . 交通硬體規劃也是朝此邁進 ..... 2. 既然網兄懂得教育與教訓的差異 請您回憶 ~ 尊夫人當時是教育孩子抑或教訓孩子 ?? 3. 您老會友 . 我拜讀過您不少網上言論 . 應該有千則了吧 . 那就有一本小冊釘裝讀物的量了 雖與您不曾謀面相識 . 但知您直個性 .... 我無意離間您與誰的人際關係 . 懷疑槍不槍使只是提醒您人心詭詐 至於您怎麼看待使槍人 . 成年社會人了 . 隨您意 ... 題外 ~ 不談市場售量 . PCDVD78版有幾位老會友 . 絕對有出書的能力 ..... |
過馬路真的不要用跑的,就算是大家公認很守法的澳洲,還是會出事。
因為留學生太多了,這個肇事者應該是印度留學生 撞擊影片 https://video.aichixiu.com/output/2...66a66f71ae9.mp4 苦主north sydney boys’ high school 澳洲排名非常前面的菁英學校,地位相當台灣師大附中 這兩天在澳洲華人圈很多人討論的新聞 |
看來所謂的嚴格執法就是怕被罰錢都不要開車騎車了.."馬路”這東東就留給行人走好了..
不過這要求「嚴格執法」又署名的人..我猜大概想出來搞政治選舉的吧? 根本就是不在根本解決問題的問題... 甩行人地獄惡名!小市民登頭版「求嚴格執法」 遭網群轟:放屁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a9928ed17&ei=17 |
我是很贊成所有馬路都拓寬到一個方向至少2線道, 斑馬線退縮初中島後, 然後汽車停止線更靠後.
這樣可以解決距離問題, 視線問題, 以及不好判斷行人動作的問題... 即使行人突然跑過去(合法跑過去). 加上時相設定行人跟用路載具各一半, 加上行人秒數要符合正常行人行走速度除開馬路寬度後. 最後就是所有路口加裝監視器, 而不是只看照片來判定違規或事故. 如此一來最大限度保護行人, 也盡量確認如果有事情發生後的責任歸屬. 不只是行人跟第一輛載具, 也包括第一距離載具跟其它載具... 最後的最後, 消滅騎樓, 全面設立人行道. (這個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 |
引用:
我看很多路邊起步的也是這樣,不管直行車流, 就一直慢慢往外推卡位,逼其他用路人不得不讓 :flash: 當車一直在動,就很難判斷對方有沒有看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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